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 而泣。意怒,骂曰: 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 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 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 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 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 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 书闻,上悲其意, 此岁中亦除肉刑法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