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 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 常受遗诏 ,曰“事有不便,以 便宜论上”。及系 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 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 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 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 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 ,悉论灌夫及家属 。魏其良久 乃闻,闻即恚,病痱, 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 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 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