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 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 ,乃谓荀 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 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 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 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 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 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 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 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 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 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 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 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 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