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 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 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 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 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 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 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 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 不疾反国 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 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 赵衰等谋,醉 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 ,重耳大怒,引戈 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 “事不成,我食舅 氏之肉。”咎 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 臊,何足食! ”乃止,遂行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