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 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 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 犯法已论,而 使毋罪之父母妻 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 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 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 既不能导,又 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 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 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 ,德甚盛,非臣等 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 帑诸相坐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