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 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 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 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 。病甚, 乃谓荀息曰: 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 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 ”荀息曰 :“能。”献公曰 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 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 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 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 乱,谓荀息曰 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 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 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 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 珪之玷,犹可 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 不负其言。”初, 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 为祸”。及破 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