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 为太子。爽闻 ,即使所善白嬴 之长安上书, 言孝作輣车镞 矢,与王御者奸, 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 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 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 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 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 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 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 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 之,闻律先自 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 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 赫、陈喜 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 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 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 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