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 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 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 熟,灵公 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 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 。灵公患 之,使鉏 麑刺赵盾。 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 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 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