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 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 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 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 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 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 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 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 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 可得。妾原入 身为官婢,以赎 父刑罪,使得改行 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 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