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 书言意,以刑罪当 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 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 上书曰: “妾父为吏,齐中 称其廉平 ,今坐法当 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 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 自新,其道莫由,终 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 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 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