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 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 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 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 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 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 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 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 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 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 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 治验,公卿 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 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 尉安、大 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 。吏皆围 王宫而守之 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 请遣宗正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