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凡说之务,在知饰所说之所敬,而灭其所丑。彼自知其计,则毋以其 失穷之;自勇其断, 则毋以其敌怒之;自多 其力,则毋以其难概之。规异 事与同计,誉异人 与同行者,则以饰之无伤 也。有与 同失者,则明饰其无失 也。大忠无所拂悟, 辞言无所击排 ,乃後申其 辩知焉。此所以亲近不疑,知尽之难也。得旷日弥久,而周泽既渥,深计而不疑,交争而不罪,乃 明计利害以 致其功,直指是非以饰其身 ,以此相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