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 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 留,少妾 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 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 ,三月,招杀悼太子 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 欲诛招, 招发兵围守哀公, 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 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 伐陈,陈君留奔 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