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 文二十馀年,天 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 服色,法制度 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 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 皆自贾生发之。 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 阳侯、冯敬 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 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 ... 更多 >>